聚焦主责主业,以扎实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现检察作为;服务地方大局,用细节举措凸显检察担当;强化队伍建设,把人才培养与廉政滋养紧密结合,打造检察铁军。近年来,吕梁市岚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法治全局、县域大局中来考量,坚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用心用情书写基层检察机关履职尽责的精彩篇章,勾勒出独具特色的“别样检察风景线”。
履职创新 护航县域发展
岚县检察院围绕全县重点工作“质与效”,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担实责、勇创新。该院致力于将系统重点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致力于在服务保障中擦亮检察监督的“金字招牌”。
该院瞄准监督办案这个主责主业,用经得起时间、法律、社会评价考验的典型案例,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该院办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典型案例;“赵某某等人贪污、骗取贷款案”入选省检察院第一批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与此同时,该院紧贴岚县实际,全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提供检察方案、检察智慧。扎实开展古树名木和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做了批示。该院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工作队被县委组织部授予“驻村帮扶流动红旗”。
落地有声 回应群众诉求
为辖区群众提供什么样的法治产品?解决什么样的法治痛点?办理哪些急难愁盼问题?岚县检察院在自我叩问中不断引深服务内涵,持续回应群众呼声,牢记群众司法需求“期与盼”,聚焦民生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在公正司法实践中办实事、创新绩。
该院受理的信访案(事)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该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近三年,为71人发放救助金262000元;支持179名特殊群体人员起诉,涉案金额310余万元。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能动履职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其中一案在央视《今日说法》播出,三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今年2月,该院还荣获了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坚持“小案不小办”,该院办理了全市首例窨井盖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及时消除了群众“脚下”的安全隐患,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办理该院首例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为身患残疾、生活困难的87岁老人王某某解决了生活困难;办理岚县首例正当防卫不起诉案,充分肯定了公民勇于自我救济的精神,实现了“法不向不法者让步”的办案目的。
廉字为先 坚守司法公信
面对新时期检察机关的新任务,岚县检察院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要想全面准确地把握监督实质,着力做好“检察为民”这篇大文章,首要的任务就是确保检察干警素质过硬,廉洁公正办案。
该院坚守检察队伍建设“严与廉”,在提升政治能力、强化法律监督、锤炼过硬作风等方面下硬功夫,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党内会议,以政治轮训常态化擦亮干警政治底色,以突出干警个人贡献度为导向,以“全员、全面、全时”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激发队伍生机活力。该院一名干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该院围绕检察职责特点和薄弱环节,对14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廉洁元素充分融入机关大楼各个“角落”,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院还为在职在编干警全部建立廉政档案,每年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全面落实“逢问必录”,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检察院每年都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这一举措非常好,严管厚爱这个道理谁都懂。特别是院领导常态化进行家访,时时为大家敲响警钟,这份关心厚爱我们牢记在心,一定当好‘廉内助’‘守门员’,时刻关注另一半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提醒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该院一名干警的家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言。
本报记者李婧 通讯员杨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