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今后我一定严加管教孩子……”5月23日,一名家长走进吉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倾心调解、‘未’爱守护”的锦旗送到调解员手中。
小明(化名)是一名未满13周岁的初中生,平时放学回家后总爱玩会儿手机,母亲觉得让孩子放松一下未尝不可。但今年3月的一天,小明母亲使用手机消费时发现账户资金不足,仔细查看发现有多笔较大额度钱款的连续支出,收款方均为某游戏公司。经多番询问小明得知,是其将钱充值了游戏。原来小明在母亲的手机上注册了某游戏公司的网游账号,并多次用母亲的微信、支付宝进行充值,仅今年1月11日21点30分至23时30分的两个小时内,就充值了13次,除一笔328元外,其余12次的单次充值金额均高达648元,累计达8000余元。了解情况后,小明母亲立即与游戏公司联系沟通,希望能退还充值,但均遭到拒绝,只好到吉县法院询问起诉事宜。
吉县非诉讼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抚小明母亲的情绪,一边梳理案情并与游戏公司取得联系。考虑到该案件的特殊性,吉县法院速裁团队全程对该案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某游戏公司提出:一是无法确定该游戏账号的使用者确为13岁的小明;二是即使充值行为是小明所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妥善保管手机、支付密码等信息,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应当承担责任。本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纠纷的原则,调解员多次与游戏公司、小明父母沟通协商。吉县法院速裁团队亦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游戏管理等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澄清利弊,并将小明父母搜集到的相关证据发送给游戏公司。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退款意见并当即履行。同时,吉县法院向小明父母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其主动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本报记者袁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