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某天,太原市某法院接到了一桩离婚纠纷案。当事人郭大妈与张大爷年过七旬,已携手共度数十载,本应安享晚年,却因百万拆迁款产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
房子拆迁 家也“拆”了
郭大妈与张大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登记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其间,二人申请宅基地自行修建了房屋。多年来,双方常为琐事发生矛盾,但仍能共同生活。
2019年,郭大妈与张大爷的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被拆迁。然而,张大爷在郭大妈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屋赠与其女儿张某,张某以受赠人的身份领取了300万元拆迁款。郭大妈多次就拆迁款的分配与张大爷及子女进行协商,均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份额。于是,郭大妈将张大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拆迁款。离婚诉讼被驳回后,郭大妈又将张大爷及女儿张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张大爷与其女儿的赠与协议并分割拆迁款。
手握着双方提交的证据,耳朵里回响起双方互相指责的话语,承办法官思绪万千。该案涉及的不仅有夫妻关系,还有父母与子女以及兄妹之间的亲情。如何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对房屋拆迁款进行合理分配,这是对承办法官的考验。为了尽可能维护这个家庭的感情,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
多次调解 确定分配方案
“从法律角度来说,郭大妈确实应当分得拆迁款……”在当事人家中,承办法官与张大爷促膝长谈。经过承办法官的普法和劝说,张大爷勉强同意分给郭大妈30万元,但郭大妈却铁了心要一半拆迁款。
初次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将双方约到法院。“郭大妈年事已高,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活也需要钱。你们好歹风风雨雨走过了几十年,应该互相为对方考虑考虑。”安抚好张大爷后,承办法官又做起了郭大妈的思想工作。“拆迁款在你女儿那里,你先别急着和张大爷吵,咱可以慢慢沟通。”轮番劝说下来,张大爷与郭大妈的对立情绪渐缓。这次调解从早上持续到了晚上,张大爷也承诺将分给郭大妈的拆迁款提高到60万元,但郭大妈仍不满意。
张大爷从一开始的分毫不让,到现在愿意分给郭大妈60万元,让承办法官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于是,她趁热打铁,叫来了张大爷与郭大妈的儿女,希望通过他们来做父母的工作。
“我是怕母亲拿的赔偿款越多,越容易受骗。”在和承办法官沟通时,女儿表达了自己的顾虑。经过承办法官不厌其烦的劝说,张大爷和女儿终于同意分给郭大妈100万元。儿子也表示愿意做郭大妈的思想工作,让其接受100万元补偿款。
“家务事不仅要明事理,更要讲情义,我要做的就是尊重当事人的决定。”尽管不愿意看到相伴几十年的夫妻离婚,但承办法官还是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最终,张大爷与郭大妈达成了协议,双方自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郭大妈收到100万元拆迁款后撤诉。此后,郭大妈跟随儿子生活,张大爷跟随女儿生活。
离婚撤诉 矛盾化解
本以为等到一个月后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案件就能了结的承办法官却接到了郭大妈打来的电话。“办理离婚后,他不给钱了怎么办?”“钱打过去,她要是不同意离婚了,我怎么办?”到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后,郭大妈提出了质疑,张大爷也表示了自己的不信任。电话那头的二人在互相怀疑中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在承办法官的调和下,女儿向郭大妈支付了20万元拆迁款,剩下的80万元承诺会在二人办理完离婚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法官,我们的离婚手续办完了,剩下的80万元我也拿到了。”近日,拿到拆迁款的郭大妈一改往日的怨气,十分高兴。承办法官也长舒了一口气,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从30万元到60万元、再从60万元到100万元,在承办法官多次磨“破”嘴,跑“断”腿的调解下,矛盾终于就此了结,郭大妈也撤回了起诉。
夏哲潇 杨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