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阳泉中院靠前服务为企业“把脉问诊”

  本报讯(记者孔维佳)“谢谢法官为我们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矿区法院、矿区检察院,深入山西兆丰天成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行案款发放活动,“送法入企”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本次案款发放系一起职务侵占犯罪的案款退赔。山西兆丰天成铝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马某某、朱某某,分别利用各自职务便利,共同侵占近400万元。
  “涉企职务侵占犯罪对企业健康经营发展危害大,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企业经济损失很可能无法挽回。”承办法官坚持办案与挽损并重,在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追赃挽损与认罪认罚制度有机结合,深入了解被告人财产情况,将退赃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鼓励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退赃或代为退赃,积极争取受害企业谅解,为企业追回赃款246万元。
  案子已结,执行款已发,工作继续。活动当天,阳泉中院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护企助企,为企业消除风险隐患,帮助企业既治“已病”,更治“未病”。“法官的建议意见很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很大程度帮助我们公司降低经营风险”。院企双方围绕企业生产状况、法律风险隐患、经营难点痛点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法检两院积极履职帮扶、支招献策,从专业角度“把脉问诊”,就企业如何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合规经营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助力企业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提升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意识能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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