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连续印发《山西省母亲河名录》《山西省推进母亲河复苏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山西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加强政策保障,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山西省母亲河名录》收录了山西省境内省市县三级重要的河流,经汇总,县级以上母亲河共138条(段)。
《山西省推进母亲河复苏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将母亲河复苏与幸福河湖建设相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内容、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要求各地以母亲河为载体,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设一批“河湖安澜、清水绿岸、环境宜居、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建设幸福河湖是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的有益探索,《山西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我省幸福河湖评价的内容、程序、复核和称号撤销等,为科学、客观、系统地评估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