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法治社会的持续推进,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成为司法工作的重要关注点。在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汾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以实际行动展现法律的温度与公正。近日,该院对一起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社区矫正对象孟某因犯诈骗罪,被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予以假释。假释期间,孟某在汾西县接受社区矫正,并在该县某毛绒玩具厂任职。
汾西县某毛绒玩具厂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占地百余亩,目前正处于基建阶段,顺利投产后,将解决汾西县300余人的就业,对带动群众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今年6月,该厂派遣技术带头人孟某等人员赴陕西省安康市进行业务培训,为期两个月。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孟某外出需要履行严格的请销假手续,而频繁请假不仅手续繁琐还可能影响培训,进而推迟工厂顺利投产。为此,孟某向汾西县司法局提出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
汾西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该线索后,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一方面主动联系孟某,对其因工作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理由进行核实,另一方面对孟某假释以来认罪悔罪、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等现实表现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该院于6月20日就孟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行性组织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事实进行了陈述,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孟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听证员就该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孟某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条件。会后,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结合听证会评议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对孟某的申请进行核实、审批和备案。
据悉,汾西县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确保涉企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主动融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