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人民法院

祁县法院灵活办案服务民生获赞

  本报讯(通讯员李明)近日,一起诉前调解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将一面写着“护营商环境,守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祁县人民法院。
  原告是一名钢材销售企业的经营者,被告则是该县境内一处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被告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原告的公司购进钢材,拖欠原告钢材款未能及时支付,除本金外,仅违约金就欠原告180余万元。双方之间的纠纷经法院委派至祁县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中心诉前调解,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祁县法院准备就双方的调解意见给他们出具调解书时,面对减半收取后还需要1.5万余元的诉讼费,双方当事人都犯了愁,数额太大,一时间双方谁都拿不出来。
  面对这种情形,负责指导调解此案的法官白金山当即决定变更结案方式,变司法调解为司法确认。在法官和书记员的耐心指导和帮助下,双方当事人重新变更了诉讼主体,明确了诉讼请求,再次签订了规范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予以证明,双方同时向法院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书。经法院审查后,当即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裁定书。
  虽然以上一整套操作又消耗了近2个小时,但却实实在在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1.5万余元的诉讼费。手捧着裁定书,双方当事人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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