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牛路婕)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活动邀请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职工新村派出所副中队长文强、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广、省戒毒所三级高级警长孙幼琦就相关法律内容进行讲解。
文强“莫因小利沦为电诈‘工具人’”为主题,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不要贪图小利,存有侥幸心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对电信诈骗的法律认识,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赵广主要讲解了社区矫正法部分法条及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就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管理。只有珍惜矫正机会,才能早日重获真正的自由;孙幼琦以“自觉遵守矫正法,顺利度过矫正期”为主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监管再教育,让其端正态度,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管理。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旨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同时,为防止再犯罪奠定坚实基础。杏花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将继续探索、创新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通过教育从根源上解决思想层面的问题,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严格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推进平安杏花岭、法治杏花岭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