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机关,为我们家解决了燃眉之急。”近日,面对回访的检察干警,张某哽咽地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八一”建军节前夕,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和曲沃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检察官一同前往退伍老兵张某家中回访,并送上慰问品。在张某家中,检察干警详细询问了张某夫妻的身体恢复情况以及救助金使用情况,并鼓励张某夫妻早日走出悲痛,重拾生活信心。
今年4月,一场突发的车祸让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阴影,张某的女儿小丽在车祸中不幸去世。后经交管部门认定,肇事驾驶人马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马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张某各项费用671049.53元。判决生效后,因马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迟迟未能执行到位。张某夫妻二人均患有慢性疾病,需常年服用药物治疗,女儿的离世让家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张某夫妻二人遭受了精神与经济的双重打击。
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马某交通肇事案中了解到这些情况,便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
控申干警收到该线索后,第一时间前往当地村委会和张某家中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张某是一名退伍老兵,1990年入伍,两年后复员回乡务农,后因意外成了残疾人。张某家原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夫妻主要依靠打零工维生。前几年,女儿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一家人的生活才逐渐好转。可没想到一场事故再次将这个家庭推入困境,女儿出事后,张某与妻子每日精神恍惚,卧病在床。虽然每月有固定的退役军人补助,但张某家的生活仍十分拮据。
控申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认为,张某一家因案致贫,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且张某系退役军人、残疾人,是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重点关注对象。考虑到张某家住在农村且行动不便,检察官上门指导张某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准备司法救助材料。
为全面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控申干警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临汾市检察院汇报了该案件情况,市县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在临汾市委政法委、曲沃县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仅用一周时间就为张某家申请到7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将“解一时之困”延伸为“长期关怀”,两级检察院积极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等部门制订详细帮扶举措,从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形成救助帮扶“同心圆”。
张某司法救助案是临汾市检察机关关爱困难退役军人的工作缩影。今后,临汾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实落细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向全社会传递拥军爱军的检察温情。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王森发 李蒲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