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商家收钱不发货 坑人!

  近日,大宁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挽回受害群众损失57600元。
  经查,受害人通过中间人介绍,向代理商张某某购买某品牌白酒120箱,受害人在见到张某某发的货运单号后,向张某某转账57600元。但张某某借机要求中间人解决与某公司合作时的遗留问题,一直未发货,造成货运单被撤销。张某某将收到的订酒货款用于还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大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害人损失全部追回,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袁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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