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我省黄河流域资源型经济特征依旧明显,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短缺且过度开发,黄河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深入,文化产业体系亟待健全。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情况说明,《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黄河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协同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开展综合整治,加强重点区域协同治理。针对我省实际情况,《条例》还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煤炭、有色金属、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等行业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严格限制在黄河流域布局高耗水、高污染或者高耗能项目,推动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是传承中华文化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必然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促进沿黄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传承弘扬山西黄河文化,加强沿黄地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文化资源、文艺创作与特色旅游等深度融合,打造山西特色黄河文化旅游品牌。结合我省是革命老区、有很多红色文化遗址的情况,《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黄河流域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保护,依托红色文化遗址,挖掘革命历史事件蕴含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弘扬山西黄河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