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这些健身器材锈迹斑斑,坏了也没人修。现在好了,检察干警来过没多久,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近日,在沁水县体育场,经常到这儿锻炼的张大爷向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说道。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家门口公共健身器材为群众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健身选择,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但由于常年暴露在外、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部分公共健身器材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不仅给群众健身带来不便,还存在安全隐患,亟待高度重视。
为此,沁水县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公共健身器材“大体检”。通过实地走访,检察干警发现这些健身器材确实存在超过安全使用年限、严重破损锈蚀、配件缺失等情况,影响群众的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
6月6日,沁水县检察院及时与沁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属地乡镇政府单位召开磋商会,建议其依法履行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监管职责,对全县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协调社区、村委、器材供应商等合力解决器材存在的问题,确保广大居民健身安全。会上,各单位表示,将立即开展公共健身器材大排查大整改行动。
8月2日,该院开展回头看工作。经核查,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督促下,全县共计完成143件健身器材的维修更换。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周博 董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