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太原中院与律师协会共话良性互动

  本报讯(通讯员薛思洋)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向省市律协发出问卷调查,就29项内容征询律师意见建议。太原中院20名院庭长与山西省、太原市律师协会代表及48名律师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上,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建议,建立常态沟通机制以及业务交流培训机制,法院与律师协会共同组织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促进法官与律师之间的知识共享和技能提升。法院选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律师代表旁听庭审,并共同研讨法律实务问题。同时邀请律师参与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法院应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包括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同时建立律师意见反馈机制,通过律师集中约见、院长信箱等途径,及时受理并处理律师对法院工作及法官的意见和看法。建立相互配合监督机制,法院与律师协会应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廉洁。完善个案相互通报制度,法官或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发现另一方人员有违背执业道德和有关管理规定等行为时,应及时向相关机构反映。相关机构收到情况反映后,应及时相互通报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和处理情况。建立双向评价反馈机制,法院在评价法官时,要充分考虑律师界对其的评价口碑。律师评价差、口碑低的法官,法院对其评优评先时要审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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