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波)近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吕梁市人民政府召开吕梁市行政执法及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晋中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雪松出席会议。吕梁市各市直、县(区)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晋中中院向吕梁市人民政府送达并宣读了《关于对吕梁市两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及行政应诉工作的司法建议》,就近两年审理的以吕梁市两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强化程序意识,加强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要强化遵循法定程序意识,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要规范行政处罚等领域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把执法公正与执法目的、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执法手段,保持行政执法的最大柔性和善意。自觉担当作为,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各级政府应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避免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等不当行为,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紧密结合,要正确行使上诉权。推动诚信建设,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严格兑现政策承诺。深化府院互动,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确定府院联动项目,要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优势,构建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类行政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