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瑾)近日,武乡县人民法院用时5天高效审结一起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帮助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被武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向7名农民工支付应付工资31322元,并加付应付工资金额的50%赔偿金15661元,同时给予该公司罚款2万元的处罚。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处理决定。武乡县人社局作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然而催告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武乡县人社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武乡法院提高工作效率,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武乡县人社局对被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亦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且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加处罚款,希望借此在社会起到良好的导向,减少拖欠工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