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使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车内物品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报警人的车完好无损并无撬盗痕迹。根据这一情况,民警判断作案人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循线追踪,很快锁定2名嫌疑人身份信息,并成功将2人抓获。
经查,2024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李某某包车从外地连夜赶到榆次,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现金3000余元及一串貔貅手链。一星期后,2人再次赶到榆次,在某小区地库内,以同样的方式盗窃车内存放的现金1300余元及8盒香烟。目前,杜某某、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宇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