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们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最终能化解了我们双方的矛盾。”近日,垣曲县人民法院中条山法庭妥善化解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告为承办法官送去一面写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明察秋毫、公正无私”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法院公正审判、法官司法为民的深深谢意。
据了解,原告某租赁公司与被告协商后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了租赁物,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在使用车辆后不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报废后一直未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逾期仍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上了法庭。
中条山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多次与双方联系,了解到矛盾所在是双方对本金、租赁费及违约金数额争议较大。经过几番深入沟通和调解,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分歧过大,双方均坚持自己的主张不肯让步。之后,承办法官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认定一审事实清楚,维持原判。
二审维持原判之后,承办法官为了让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没有放弃与原、被告双方的沟通,持续推进着双方的调解工作,不断向原、被告充分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督促被告自动履行义务。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此案圆满化解。
通讯员聂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