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寒意袭人,但古县人民法院内却温情涌动。近日,16年前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的当事人履行完了最后一笔土地转包款,给承办此案的法官送上了一面锦旗,对承办法官倾力化解纠纷表示认可,对古县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作风点赞。
2003年,原告与被告订立了土地承包转让协议。2008年,因被告中止协议,原告诉至古县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有效,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转让协议。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系同村村民。本着有效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谐的原则,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先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从法律规定到乡情民约,再到诚信履行,苦口婆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终于帮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矛盾扩大升级。
经审理,古县法院依法判决土地转包协议部分有效,并判令原告每年支付土地转包价款1200元。判决生效后,2008年底,原告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兑现判决,但提出一定要通过法院支付土地转包款。承办法官和双方联系后,积极履行判后督促职责,协助双方履行还款手续,顺利将当年的1200元履行到位。
此后每到年底,承办法官就会督促当事人按期交纳土地转包价款。通知对方核对数目、领取款项、出具收条成了承办法官心里记挂的事。没想到这一记挂,就是整整16年。16份按着红彤彤手印的收据,见证了漫长的诚信履行路。
近日,原告依约来到法庭,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将最后一笔款项履行完毕。至此,16年前的案件,案结事了。
通讯员李霞 宋江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