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小快步”催生大效能 “小法庭”融入大治理

晋中市两级法院多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成海红)2024年,晋中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市委“156”战略举措,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8495件,审执结65856件,同比分别增长7.99%、10.23%。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197件,审结7687件,同比分别增长6.82%、6.72%。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新提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市法院多元解纷、行政诉讼、破产审判等多项工作居全省前列。平遥、榆社等基层法院案件质效考核指标全部进入或优于最高法院设定的合理区间。6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4篇课题论文荣获最高院及省级奖项,15个集体、33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晋中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市中院承办的“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祁县法院建设的“法治文化展馆”开展以来,学习参观人数持续攀升。
  深耕营商环境“法治沃土”。全市两级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审结商事案件27887件,审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261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出击,太谷、介休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犯罪,高效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各类金融案件8817件;支持民营企业反腐败,审结45件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职务侵占等案件;助力危困企业甩掉“包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3件。和顺法院成功审结中顺热力有限公司破产案,化解企业债务6.82亿元。晋中中院与市检察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发力,全链条呵护特色专业镇建设。市中院依法判决的山西某商贸公司侵害大运汽车公司商标权案被评选为全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晋中市两级法院坚持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赋能司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走好“小快步”,催生“大效能”。两级法院坚持以核促质,下好案件科学管理的“先手棋”。市中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92次、审判委员会32次,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6件;院庭长阅核案件8954件。做实“有信必复”,办理群众来信288件。坚持以精促优,发挥“法答网”“案例库”作用,全市法院在线咨询问题4315件,报送案例573件,5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把好司法建议“小切口”,撬动基层治理“大格局”。发出司法建议57份,助推解决金融监管、工伤保险、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社会问题,反馈率达98.24%;坚持以暖促效,全力办好省高院部署的两大司法为民实事,全市两级法院诉讼费自动退费8189.92万元,按时发放执行案款23.45亿元;依法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69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30万余元;为困难企业缓、减、免交诉讼费208.3万元。
  建好“小法庭”,融入“大治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24个实质化运行的人民法庭提档升级,服务乡村振兴。榆次开发区法庭实施审执一体化,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设“枫桥驿站”,畅通园区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平遥古城文化保护法庭与左权芹泉法庭荣获环境资源审判省级先进称号。祁县道交法庭被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表彰为先进集体。
  用好“小案例”,释明“大道理”。坚持在审判中讲透法理情,使法律裁决成为公众的生动教科书,榆次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清等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彰显法院严肃处理破坏客观真实信息行为的决心。太谷法院依法裁定吕某在某平台发布虚假负面评论、损害商家名誉的行为需公开道歉,强调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民言论自由须与法律责任并行。市中院公正判决认定夏某在某平台发表的原创文章的著作权,某饭店在某公众号非法使用该文章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提醒广大网民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谨防“指尖上的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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