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王彦玺 王飞)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前往该县10个乡镇多所中小学,实地检查学校教室外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
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校园办公楼、教学楼、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安装着大量封闭式防盗窗,致使校园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对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校园进行监管。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出台《灵石县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并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会议。针对检察建议提到的问题,拆除全封闭防盗窗106个,改造232个,并对全县30所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关键场所安装了烟感报警器。
据悉,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有效推动形成消防安全领域溯源治理合力,打造消防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