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邑与畜邑毗连,雍子是个贪心十足的人,他趁机扩大畜邑边界,侵占了邢邑之地。于是兄弟之间就发生了冲突,相互间不断争夺。因为雍子当初在楚国受到家庭的虐待,同父异母的兄弟之间已有积怨,因此邢侯在封地上就故意侵占,不肯罢休。状告到韩宣子那里,韩宣子见他们既是同族兄弟,又都是晋国功臣,只是敷衍地劝解一下,明知雍子不对,也没有给予明断,案子拖了下来,交到了羊舌鲋这个代理法官手上。
雍子自知理亏,想用贿赂的办法取胜。当他得知羊舌鲋接手这桩案子,就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羊舌鲋。羊舌鲋得到了雍子的女儿,便不问是非曲直,徇私枉法,曲法裁判,致使邢侯败诉,强行把畜邑的边界划到邢邑的范围内,使雍子的畜邑一下子扩大了许多。这很明显是一个颠倒黑白的错案,邢侯一再要求重新审理,可羊舌鲋就是坚持错案不变。邢侯一怒之下,杀了羊舌鲋,并急速赶回封地,又杀死了雍子。
羊舌鲋和雍子被杀,一时成为晋国最大的新闻,人们奔走相告,普遍认为羊舌鲋身为理官,非法裁判,践踏法律,导致自己身首异处,这是罪有应得。面对舆论,韩宣子把羊舌鲋的哥哥叔向叫来,问他这件事怎么处理。叔向是个很正直的人,直言说道:“如此乱法,三个人都应定为死罪,现在只要施生戮死就行了。”他说的“施生戮死”,就是要将杀人的邢侯依法处以死刑,羊舌鲋和雍子虽然已死,其罪不可赦,应予“戮尸”以示法律惩罚。叔向进一步分析说:“雍子贪占别人的土地,却不思退还而去贿赂执法官员,羊舌鲋知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去谋私,邢侯明知故犯,犯罪的性质都很严重。“叔向并引用法祖皋陶制定的法典加以说明:“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说凡‘昏、墨、贼’都当杀,皋陶之刑法是世人所公认的,请按他的法典办吧。”韩宣子接受了叔向的意见,杀了邢侯,将已死的羊舌鲋和雍子两个贪人暴尸于市。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鲁国,孔子对于叔向的裁判意见大加赞赏:“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杀亲益荣,犹义也夫。”意思是,叔向有着古代流传下来的正直作风,治理国家大事运用刑罚,不偏向和包庇家人……大义灭亲而名声更加显赫,这也是合乎道义的啊。
仇拉锁
山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
《山西法治报》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