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出借2.4万余元后,未采取合法手段索要债务,反而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通过非法拘禁、暴力等违法手段索要钱财9万元,超过债务6.5万余元。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2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6月、7月,刘某陆续向丛某借款2.4万余元,借款后,一直未归还。8月28日晚8时,丛某与赵某驾车到离石找到刘某,将刘某拉到车上,带到中阳县某村。下车后,丛某两次殴打刘某,并让刘某按要求写下一张9万元的欠条。随后,丛某等人找到住处住下。其间,丛某让刘某电话联系其妻子、母亲要钱,刘某母亲答应次日10时给钱。当晚,丛某二人照看刘某直到次日上午。8月29日上午,丛某二人带着刘某回到离石。在获得刘某母亲转账后,丛某将欠条还给刘某后离开,刘某报警。丛某与赵某被捕到案后,被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受害人刘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离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丛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及殴打辱骂的方式,向被害人索要超过债务6.5万余元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因被告人的违法行为遭受人身损害,对其合法赔偿请求予以支持。最终,该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丛某、赵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丛某退赔,并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医疗费等费用。
法官提醒
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应以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莫冲动上头、意气行事。如果因索要债务而对他人权利造成侵犯,不仅无法及时有效讨回债务,反而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同时,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在生活中遇到敲诈勒索等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案寻求公安、司法机关的帮助,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违法犯罪无处遁逃。
通讯员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