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青)为实现小案精办、简案快办,近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对某类型不起诉案件进行集中“宣告送达+训诫教育”,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公开宣告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说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向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书,并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不起诉人进行训诫。
据检察官介绍,不起诉不是“不诉了之”,也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以“训”触动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以“诫”督促当事人对责任的担当。本次不起诉“宣告送达+训诫教育”,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常见多发犯罪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对不起诉人进行针对性的训诫教育,发挥了以案释法的警示、引导和预防功能;同时,将打击犯罪与教育挽救、化解矛盾、推动治理等内容相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主动接受监督,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