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让阴霾中的她看见光 被照亮

——沁水县检察院伸援手救助帮扶困境儿童

  “在孩子们的心里种下花,他们的人生才不会荒芜。”这是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石瑾瑾最喜欢的一句话,她希望做一辈子“种花”的人。
  3月18日,石瑾瑾带着提前准备好的生日蛋糕和礼物,前往西西的家中。“阿姨记得你说晚上害怕一个人睡,这是小夜灯,一碰就亮,你晚上上厕所就不用害怕了,还有个小熊娃娃,让它陪着你睡觉。”
  看着西西的笑脸,石瑾瑾心生触动,眼眶有些湿润,回想起了刚见到西西时的那一幕。那时的西西缩在父亲的身后,脸上满是恐惧,看着这个跟自己女儿年纪相仿的女孩,石瑾瑾满是心疼。
  西西的母亲生下她后就去了外地,杳无音信,父亲在外务工,年幼的她从小与爷爷相依为命。或许是因为缺少父亲的陪伴,西西在邻居叔叔杨某身上找到了久违的父爱,于是经常到杨某家中玩耍,但没想到,这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西西第一次被杨某侵害是14岁,杨某威胁她说出去就毁掉其名誉。西西身边没有女性长辈,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和爷爷,于是杨某变本加厉,对西西多次实施性侵,并拍摄视频继续胁迫、控制西西。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这个豆蔻年华的小姑娘遭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直到身体出现不适,家人才发现西西已经怀孕。
  西西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7月6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在公安机关的邀请下,沁水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同年9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2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3年。
  案子虽然结了,但事情并没有结束。西西因为被侵害致使怀孕流产,身体受到极大损害,石瑾瑾积极联系该院控申部门,帮助西西申请了1.5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用于休养身体。
  身体的伤害会慢慢好起来,可如何带西西走出心里的阴霾呢?为此,石瑾瑾多番奔走,积极联系县妇联,邀请县妇联的工作人员担任西西的“爱心妈妈”,进行一对一帮扶,还邀请资深心理咨询师为西西进行心理测评和干预疏导。
  每次去看望西西的时候,石瑾瑾总是特意换上便服。“以后你就是阿姨的女儿,有什么都可以跟阿姨说。”为了解决西西生活上的实际难题,沁水县检察院积极联系县民政局未保中心,将西西纳入孤困境儿童帮扶对象,定期对西西进行慰问帮扶。
  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西西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石瑾瑾向西西的父亲制发督促监护令,并就西西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专门性辅导。西西的父亲也表示今后不会再外出打工,在家乡找个工作稳定下来,用更多的爱和耐心照顾自己唯一的女儿。
  “阿姨,我前段时间参加学校的运动会,还获奖状了。”西西拿出奖状对石瑾瑾笑着说道。
  看着西西的笑脸,望着窗外的阳光,石瑾瑾陷入了深思,对于未检干警来说,努力的意义或许就是让处于阴霾中的孩子们看见光、被照亮。(文中当事人名字为化名)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车鹏 董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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