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 通讯员王宇)针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和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调整,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出现交叉现象,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修订出台了《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修订后的“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共3章75条内容,新增了12条内容,删除了8条内容,修改了53条内容。在原有53个部门(单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1个部门(单位),重点明确了一些新行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依照相关规定调整细化了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为顺应行政审批改革,新修订的“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新增了“审”“管”衔接相关内容,明确集中审批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以相应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安全监管责任界线,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厘清了审批和监管的职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