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平遥县司法局:组织社矫对象旁听庭审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质量与成效,日前,平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36名社区矫正对象赴平遥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撤销缓刑案的庭审。在庭审现场,社区矫正对象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严肃,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庭审中,王某对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告诫现场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认真改造,遵纪守法,切莫以身试法。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当场宣判并撤销缓刑。
  旁听庭审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表示,旁听庭审是一次极大的警示教育,今后将以此为戒,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好好服从监管,珍惜缓刑机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为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敲响警钟,达到了观摩旁听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预期效果。同时,也让社区矫正对象意识到在矫正期间,虽然没有高墙铁窗的禁锢,却有着绝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底线,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助其守好法律红线,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让警示教育成效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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