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建峰)近日,大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上,大同市人大、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等,针对条例(草案)拟设定的有关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及对在禁止养犬区饲养犬只、个人饲养烈性犬或大型犬以及携带此类犬只进入城市管理区、未办理养犬登记、超过养犬限养数量、遗弃或虐待犬只、携带犬只外出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对其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是否合理进行听证。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均认可文明养犬对城市文明的重要性,认为立法是规范养犬行为的有效手段。大同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意见进行汇总并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草案,为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