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财产、抽逃出资、账外循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存在种种逃避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4月29日下午,太原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三晋执行利剑行动”,记者跟随执行干警,前往执行现场一探究竟。
某新材料企业就是此次行动的目标之一,该企业关联案件量较多、案件标的较大。很多申请执行人多次向法官反映,该企业一直在正常经营,却迟迟不能归还欠款。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该企业进行财务调查,以了解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
过去,法官遇到财务状况问题,通常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移送法官所在法院的司法技术中心,由他们委托专业的审计公司进行专业审计,但该举措时间周期长且收费价格高;二是执行局法官根据财务报表自行判断,但由于并非经济学专业人士,对于资产负债表、银行流水等数据,法官也有其局限性,对于其中的隐性问题难以细细甄别。基于此,太原中院于2023年在全国首创财务调查员制度,从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选聘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师参与执行工作。该制度实施以来,财务调查员已参与处理多起疑难执行案件。在部分案件中,调查员刚进驻企业,被执行人便没了往日的嚣张气焰,主动履行义务。
初到该企业的调查现场,映入眼帘的是已先行入驻的财务调查团队正埋首于成堆的财务资料中。他们身后是塞满公司卷宗的档案柜,桌上摊开的笔记本记录着密密麻麻的核查痕迹,这支由专业会计师组成的特殊队伍,正在用他们的“火眼金睛”破解执行案件中的财产调查难题。“受太原中院指派,我们对某新材料企业开展财务调查。”在采访过程中,作为首批受聘及二次续聘的财务调查员,陈会计师和她的搭档简单介绍了财务调查的基本流程:从调取企业母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审计报表开始,会通过核查银行流水、盘点固定资产、访谈管理人员等方式,系统梳理企业真实财产状况。“这家改制企业情况特殊,涉及多家关联公司和众多职工,我们要从海量数据中找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陈会计师说道。为了保证证据的有效性,调查员特别注重“四流合一”核查,即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合同流的匹配验证,确保每笔业务都有真实痕迹可寻。
为确保调查质量,太原中院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规范。调查员获取的证据需来自三个渠道:公开信息、第三方审计报告和现场核查。“90%的资料都来自企业实际的经营痕迹。”太原中院还建立了动态完善机制,在今年3月发布的新版工作办法中,吸纳了来自调查员过去一年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总结后提出的多项建议,包括标准化调查流程、跨区案件经验共享等方面。
财务调查员坦言,当前最大的挑战是企业的配合度问题:有些企业虽然有能力还款,但尽可能地拖延执行;也有企业选择躺平,不想继续经营也拒绝归还款项,最终成了老赖。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有些申请执行人存有疑问“为什么明明企业在正常经营却无法还钱”。如调查员所说,这些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入不敷出等问题,但也不乏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为此,太原中院正在将财务调查与信用惩戒相结合,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财务调查员制度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给了债务人缓冲时间,让企业首先能维持正常的经营、发展之后再去逐步解决欠款问题;很多企业负责人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财务调查工作,在企业具有还款能力后第一时间确定具体的还款方案,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这项制度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既提高了效率,也增强了司法公信力。”财务调查员们以数据丈量正义的维度,他们深入执行一线,让每一笔资金流向都成为破解执行难题的密钥。这支专业队伍正在让更多胜诉判决转化为“真金白银”。
本报记者曹佩 见习记者夏哲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