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中条山森林公安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本报讯(记者郝丽娟 通讯员李峰)5月13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北坛派出所民警与热心群众携手接力,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
  当日清晨,北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沁水县龙港镇吴家沟公路发现一只受伤野生动物,为避免二次伤害,已将其置于面包车厢内保护,请求民警救援。
  民警抵达现场后,初步辨认该动物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随即联系晋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移交救治。经晋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确认,这只受伤动物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原麝,雄性。救助站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专业救治。
  近年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民警通过进市场、进企业、进村落、进校园,挂标语、发传单、讲案例等形式,深入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不断增强。今年以来,警民携手已成功救助秃鹫、红隼、原麝国家一级、二级等保护动物3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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