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以司法温度化解婚姻矛盾

  近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奔赴两所监狱,成功调解2起涉及服刑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以司法温度化解婚姻矛盾。
  第一起案件中,原、被告结婚近30年,育有2个女儿,后因被告盗墓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原告认为长期分离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第二起案件中,原、被告系再婚,共同生活仅半年后,被告因盗窃罪入狱,刑期一年多,原告亦提出离婚诉求。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发现两案的原、被告皆是因长期分离、沟通不畅导致感情破裂。两案的特殊性在于,被告均处于服刑状态,无法正常参与诉讼。若机械适用常规庭审程序,不仅会拖延案件审理,还可能因沟通不畅激化矛盾。为此,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后,决定采取“上门开庭”的方式,主动前往监狱组织调解。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从情感、家庭、法律责任等多角度开展调解工作。面对当事人的情绪波动,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安抚疏导,引导双方冷静思考,理性处理婚姻关系。经过深入沟通,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放下过往矛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2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通讯员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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