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从求职到案发 明知故犯悔已迟

  又到一年毕业季,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是广大毕业生的梦想。此时“高薪招聘”“面试包过”也趁机出动,不少求职者因涉世未深,被各类诱人信息蒙蔽了双眼,不仅落得“钱职两空”,甚至锒铛入狱,不免让人唏嘘和惋惜……近日,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大学生因轻信他人构成犯罪的案件。该案例暴露出部分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认识盲区,值得广大求职者引以为戒。
  李小明(化名)毕业后开始到处求职找工作,可因为专业限制等原因屡屡碰壁,其倍受打击。某天,李小明在求职软件上被一则待遇优厚的招聘信息所吸引,求职心切的李小明十分心动,立即拨打了网页上提供的电话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自称赵大江(化名),是武汉某公司的专职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在武汉,并承诺面试通过后每月薪资为8000元。看到如此诱人的条件,李小明不假思索欣然同意,几天后便在赵大江的引导下到达了武汉。
  双方见面后,赵大江提出自己的银行卡因交易过多导致限额,需要借用李小明的银行卡。为了拉近和赵大江的关系,李小明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及支付宝支付密码全部提供给了赵大江,让他用其手机及银行卡操作。随后,该银行卡收到安徽省巢湖市被害人小盛(化名)被骗资金55000元。
  赵大江将钱分两笔通过李小明的支付宝、云闪付转到其银行卡上,并带着李小明的手机和银行卡到银行ATM机上跨行取款。一次在银行ATM机上进行无卡取现时,李小明还配合进行了刷脸认证,将能取出的钱交给了赵大江。其间,赵大江每天给李小明住宿餐饮费用300元。后李小明的银行卡被紧急止付。在银行解除紧急止付后,李小明将解冻的5000元取出放在家中,直至案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明明知是犯罪所得,却仍配合他人转账并提供刷脸服务,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李小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毕业季来临,大学生应聘求职进入高峰期,大家或多或少都存在求职焦虑,部分大学生求职心切,看到高薪招聘等信息,不作筛选而盲目轻信,最后上当受骗,落得“钱职两空”的下场。
  求职者在应聘之前,应到正规的人才市场选择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公司,并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企业的注册信息,以初步甄别企业真伪。不要轻信月薪过万、待遇丰厚等噱头,不少骗子喜欢以此进行诈骗,求职者应注意甄别。凡是涉及名企实习、包过等承诺,但要收取相关费用的,请不要贸然轻信,更不要汇款、转账,否则可能存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风险。如果遇到骗局,尽快拨打110报警或向法院起诉。

通讯员李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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