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我这几天上班忙,而且过几天要去外地,案子调解能不能推迟?我只有晚上有时间,那时你们应该也下班了呀。”“没事的,要不这样吧,你下了班联系我,我们按你们方便的时间安排调解。”在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中,每个人都忙碌前行,但当纠纷遇上时间冲突,问题是否只能无限延期?近日,沁水县人民法院端氏人民法庭用一场特别的“夜间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给出了温暖而高效的答案。
原告李某的车辆租赁给他人后,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原告李某要求被告王某、赵某、陈某赔偿车辆损失。3被告均刚刚成年且收入不高,对于支付该笔费用能力有限,导致3人对赔偿数额及比例分担协商不成,且被告王某刚参加工作,白天较为繁忙,当事人开庭时间难以协调,双方矛盾一度陷入僵局。经过法庭多次背对背调解,原、被告多次交换调解意见,调解方案才初见端倪。
面对当事人打来的催促电话,考虑到被告王某长时间不在本地,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少跑路,法庭“趁热打铁”,立即启动了“夜间法庭”,协调各方时间,组织各方当事人晚上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理角度厘清、明确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又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夜间调解不仅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更传递了司法温度,有助于当事人放下心理包袱、坦诚沟通。
通讯员张静
晒亮评
别人下班,他们加班,把法庭的灯光亮到夜里,这哪是“不打烊”,分明是把服务送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月色朦胧,法庭的灯光依然明亮。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沁水法院延伸服务触角的又一暖心实践。他们让司法服务在夜晚不缺位,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想想看,当事人白天要上班、要为生活忙碌,打官司总跟正经事“撞车”,搁谁都犯难。可沁水法院端氏法庭偏不按常理出牌,你说晚上有空?行,法官就陪到深夜;你说要去外地?成,抓紧时间“趁热打铁”不拖延。这种“人家啥时候方便,咱就啥时候开工”的劲头,把“司法为民”这四个字,从文件里的大道理,变成了老百姓能摸到的实在劲儿。
更难得的是,他们不光是凑时间,还真能解决问题。对着刚成年、收入不高的被告,不端架子、不甩法条,先把法理说清,再用情理拉近距离。3个多小时的磨嘴皮子,磨出的不只是一份调解书,更是老百姓对法院的信任感。
说到底,办案子不光要讲法,还得讲人心。这夜间法庭的灯光,照亮的不只是调解室,更是普通人遇上难处时,那份“有人管、有人帮”的踏实。这样的法院,谁不竖个大拇指?
本期亮评人曹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