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从源头到餐桌 “放心肉”的通关之道

  畜禽产品作为我们日常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从养殖场到餐桌,这中间的屠宰环节至关重要。本期,我们邀请到山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屠宰事务科科长郭永江,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去菜市场买肉,总担心肉不新鲜、来源有问题,我省在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
近年来,我省加大畜禽屠宰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地区,严格监管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屠宰行业秩序,督促指导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实施了一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贯穿从畜禽入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一是把好畜禽入场关。屠宰企业要严格查验入场畜禽检疫证明等信息,严防未经检疫等问题的畜禽进入屠宰场,确保畜禽来源可追溯。二是把好屠宰过程关。屠宰企业在屠宰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确保屠宰过程可控。三是把好畜禽产品出厂关。要做到“两不得”: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场),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不得出厂(场)。屠宰企业要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名称、规格、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是严格落实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对发现生产的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等质量安全问题的,屠宰企业要严格执行召回要求,并对召回的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五是持续开展风险监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要对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根据风险监测结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问: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屠宰违法行为有哪些危害?执法部门如何打击这类违法行为?
  答:
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屠宰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私屠滥宰、屠宰环境恶劣、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检疫的肉品,可能携带有病毒、细菌、寄生虫以及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违禁药物。这些肉品经过非法加工流入市场后,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消费者食用后,还有可能会引发慢性、急性中毒或感染传染性疾病,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主体责任、完善了执法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具体来说,对于违法企业或个人,将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等行政处罚。其中,畜禽定点屠宰厂如果被吊销了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屠宰管理活动。此外,若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畜禽屠宰管理活动。
  问:自己家宰只鸡、杀头猪吃,必须去固定场所吗?这种自宰自食的行为违法吗?
  答:
依据《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我省对行政区域内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鸡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可以自宰自食畜禽,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自宰自食家禽,除此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同时,我省鼓励用于个人自食的畜禽在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这样能保证肉品质量和安全。
  问: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选购放心肉呢?
  答:
定点屠宰场屠宰畜禽会严格实施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凡上市畜禽产品经定点屠宰场屠宰,胴体均加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同时附有肉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证明。如果都有,就可以放心购买。

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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