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沁水县嘉峰镇窦庄烈士陵园进行了第16次回访。这座历经5年检察监督、多方协作最终落成的烈士陵园,不仅承载着近300名解放战争英烈的忠魂,更见证了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力“久久为功”守护红色记忆的坚定决心。
2020年5月,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修建于1956年的窦庄烈士陵园因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墓体裂缝、建筑物脱落等问题。沁水县人民检察院据此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履行英烈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案涉机关经过近2个月的整改修复,书面回复了整改情况,办案干警对其中提及到的烈士陵园迁建项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过部务会研究决定,大家一致认为,一定要督促相关机关及时启动迁建项目,使窦庄烈士陵园“前面是广场,后面是公厕,占地较狭小”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还烈士陵园一片清净、庄严、肃穆的环境。
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公益诉讼办案干警每次到案涉乡镇下乡时,总要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了解一下迁建项目的情况。完成了招投标,完成了路基工程,完成了主体工程,落实了项目资金……每一次项目的进展,都让办案干警心里美滋滋的。在这5年期间,分管领导换了3位,办案干警换了3批,但这项工作却从没有停歇,因为大家有一个共同的信念,一定要让烈士们有一个清净、庄严、肃穆的“家”。2024年初,窦庄烈士陵园整体工程完工,总投资800余万元,建设占地约60亩,核心建筑景观区达1.4万平方米,烈士们终于有了“新家”。
2025年3月,沁水县检察院在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时,发现窦庄烈士陵园迟迟未予搬迁。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表示相关手续还在办理,希望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能够积极给予协调指导,共同把好事办好,尽早让烈士们搬到“新家”。豆庄村村委表示,窦庄烈士陵园位于村中心,不利于烈士陵园的保护,新的烈士陵园已经建成,希望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能够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尽早让烈士们搬到新址。3月13日,沁水县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积极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推动窦庄烈士陵园迁址到清净、庄严、肃穆的新陵园。4月底,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进行了书面回复,经过多方努力,窦庄烈士陵园已经迁到新址,后续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人员将尽快落实到位。
如今,焕然一新的窦庄烈士陵园成为了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阵地,当地群众纷纷为新建烈士陵园点赞。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杨晋波 霍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