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雪)近日,吕梁市直工委向市直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发出“文明交通我带头”倡议书,号召全体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倡议明确,党员干部要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在日常出行中,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时主动礼让行人,杜绝随意变道加塞、酒后驾驶、闯红灯等行为,确保驾乘人员全程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违规载人,电动自行车自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步行时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同时,倡导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以自身行为树立文明标杆。
作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党员干部需主动向家人、朋友及身边群众普及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车让人、人守规”的文明理念。在遇到闯红灯、不戴头盔、开车看手机等不文明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并积极参与交通志愿服务,带动群众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此外,倡议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当好文明交通的“推动者”,将文明交通纳入机关作风建设范畴,把交通法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相关部门将定期推送、曝光交通违规行为,以强化党员干部的规则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人人守交规、文明伴我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