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破婚姻僵局 助新程开启

——多方联动为退役军人解困纾压

  •   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退役军人安某经人介绍,与周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2人由于感情基础不够牢固,经常因一些生活琐事争吵。2011年,2人生育一女安某某。但是孩子的到来并没有让2人的感情有所好转。
      2022年春节过后,周某经人介绍计划赴外地打工。对此,安某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但周某不顾安某及家人劝阻,仍执意离开。此后,周某连续2年未回家,也没有承担孩子生活、教育的相关费用。安某曾提出协议离婚请求,但周某在家人的阻挠下,未能和安某办理离婚手续。最终,安某坚持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将周某诉至法院。
      2024年,安某在获知“法润老兵”专项行动的消息后,拨通了热线服务电话,就自己和周某之间的离婚纠纷问题进行咨询。律师志愿者了解其情况后,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安某的离婚纠纷案情虽不复杂,但由于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且孩子已长大,建议其征询孩子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坚持离婚。
      安某表明,之前征求过孩子的意见,孩子对父母离婚的事也有了心理准备。同时,安某想请律师志愿者出面,和孩子单独谈一下,看看能否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对孩子进行疏导。随后,律师志愿者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孩子的一些疑问和顾虑,并着重从法律上说明,这让13岁的孩子在心理上减轻了“被抛弃感”,以及因安某、周某离婚所带来的担忧和恐惧。
      对于安某、周某的离婚纠纷,律师志愿者深入了解后,得知安某曾提出协议离婚的请求,周某也表示了同意,但由于周某家人的阻挠,未能实现。对此,律师志愿者根据实际情况告知安某,如果周某不愿意调解,那么诉讼离婚的周期会比较长,建议尽量通过协议离婚,效率会更高一些。安某根据律师志愿者的建议,再次与周某及其家人取得联系,但周某家人不顾安某、周某的意见,依然百般阻挠,给双方都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
      在收集证据阶段,律师志愿者主动靠前,能动履职,积极查阅,收集对安某主张有利的证据材料。同时,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针对安某家庭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政策范围内为其提供服务保障,合力对周某家人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减轻安某及孩子的精神压力。
      在诉前调解阶段,律师志愿者向调解员详细说明了安某和周某的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并针对安某女儿的抚养问题,呈报事先准备的一系列证据材料,说明了近年来孩子主要由安某抚养的事实。安某也积极配合调解员一起做周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经过反复说明利害关系,周某同意了律师志愿者的意见,主动对其家人进行劝解,最终做通了家人的工作,同意由安某抚养教育孩子。安某考虑周某今后生活不易,主动放弃了本应由周某承担的抚养费。最终,安某、周某分别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卸下了这段不愉快婚姻带来的精神枷锁,奔赴新的生活。

    案例评注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仅是男女双方个人的“私事”,也实实在在影响着几个家庭的幸福。对待婚姻大事,要保持应有的敬畏,在彼此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在思想上做好接纳另一个人走进自己生活的准备,这样才能把决定自己和家人一生幸福的婚姻“考卷”,“活”出满意的答案。
      在现实生活中,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难免有些磕磕绊绊,对于每个退役军人来讲,要在家庭生活中保持一种“革命”的精神,既要自我成长以适应家庭生活,也要共同建设家庭。
      一段不幸的婚姻可能成为沉重的精神枷锁。当婚姻矛盾不可调和、经反复挽救仍无结果时,冷静思考后选择放手亦是一种选择,而如何妥善放手考验着人生智慧。因此,应秉持着眼未来的态度,必要时以法律法规为界划分利益,减少无谓争吵,理性和谐地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记者邢晓瑞 见习记者袁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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