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退役军人毕某2020年8月通过网络与陈某相识,同年9月二人建立恋爱关系。
陈某日常消费较高,且没有稳定收入,故惯用各种互联网小额贷款满足其消费需求。二人建立恋爱关系后,毕某持续通过各种方式为陈某偿还网贷,累计转账人民币9万余元。其他二人共同消费钱款也主要由毕某支付。
2022年底,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毕某向陈某索要近年来转账钱款,陈某以转账是其自愿赠予为由,拒绝偿还,双方发生纠纷。
毕某认为,其与陈某之间的转账是以帮助陈某偿还网络贷款为目的的借款,后于2024年3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部分证据材料。在得知“法润老兵”专项行动能够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后,毕某向平台进行了法律咨询。
律师志愿者了解情况后,向毕某阐释了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对“自愿赠予”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告知如果没有能证明其主张的有力证据,很难通过诉讼方式获得法律支持,建议其尽可能协商处理该纠纷。但毕某表示陈某拒绝与自己沟通,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受理申请后,律师志愿者与陈某取得联系,告知毕某虽然已将其诉至法院,但仍愿协商解决问题。陈某说明恋爱期间二人往来转账都是毕某的主动赠予,不接受退还钱款。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不愿退让,律师志愿者只能尽力为毕某争取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律师志愿者细致整理了二人之间往来的189条转账记录,申请相关机构出具、打印了账目往来的证明材料,并与陈某所欠网络贷款偿还历史逐一对比,尽可能增强毕某主张的说服力。但由于毕某在向陈某转账时未注明借款的合意,且毕某在其自行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中提到双方恋爱期间还出具过书面的补偿20万元的“分手协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毕某的诉讼请求。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毕某觉得自己合理的诉求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对此,律师志愿者耐心解释,诉讼的实质就是用充分确凿的证据链,来证明当事人所主张的客观事实。在听取了律师志愿者的意见后,毕某表示会汲取教训,避免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犯下类似的错误。
案例评注
本案中,毕某在与陈某仅认识一个月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由于缺乏了解,毕某对陈某花钱大手大脚、习惯提前消费的行为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不仅没有及时劝阻,还不断妥协退让,造成了后续的纠纷。
本案中,最终法院认定毕某与陈某之间的转账属于“赠予行为”,主要原因就是毕某在赠予的同时,没有明确表示属于借贷,且表达了和陈某继续交往的意愿,有很强的主观目的性。所以在涉及较大额度钱款的行为时,要注意备注相关细节,为下一步潜在的矛盾争议化解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同时,要从“往前看”的角度看问题,多一些沟通和对话,少一点埋怨和对抗,尽可能以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
本报记者邢晓瑞 见习记者袁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