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的普法领域,在山西大学法学院,“周子良”这个名字或许很多人并不陌生,但在我内心深处,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学教师和文物保护志愿者。若要用一句话概括我的故事,我想应该是:一个从历史走向法律的人,最终选择用法律守护历史。
历史与法律的交汇:我的起点
我的故事始于一座充满古韵的校园。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青砖灰瓦间,我无数次驻足于斑驳的石碑和雕梁画栋前,触摸那些铭刻着岁月痕迹的文字时,我仿佛能听见历史的低语——那是先人对文化传承的执着。课堂上,老师讲述的不仅是朝代更迭,更是文物背后承载的民族记忆。这些点滴在我心中埋下了热爱历史文化与法律的双重种子。
本科毕业后留校,在山西大学历史系(现在的历史文化学院)任教,后来调入山西大学法律系(现在的法学院)工作。法律的逻辑之美与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令人振奋,同时,我也在思考,现代的法律规定与历史的温情是否完全没有关联?直到某天研读《唐律疏议》时,我发现唐代对盗毁文物的惩处竟与现代文物保护法异曲同工!这一发现让我豁然开朗:历史与法律本是一体两面。带着这份顿悟,我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进一步探索二者交融的路径。
从学者到行动者:普法缘起
回到山西大学任教后,我在“中国法制史”课堂上常以山西本土案例佐证法律演进。一次偶然机会,我接触到一则新闻:某村民因不知情拆除了自家老宅中被列为文物的木雕窗棂。这让我意识到——再完善的法律条文,若未深入人心,终将成为空中楼阁。
2013年,我牵头组建了山西大学首个文物保护法律研究小组。最初的普法活动简陋却充满热情:印制传单在古玩市场发放,义务为文保单位审查合同。随着影响力扩大,2024年初我正式加入山西省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协会,担任法务部主任。这一年,我牵头整理出《文物保护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并印制10000份,将晦涩的法条转化为通俗案例。记得有次在太原大关帝庙宣讲时,一位老人拉着我的手说:“多亏听了您的课,原来捡文物上交不是做好事,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啊!”这句话让我更坚定了走下去的决心。
普法现场:用法律守护文明
2024年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我参与并帮助太原市文物保护志愿者在太原市大关帝庙、纯阳宫、文庙等文博单位,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2024年文化遗产日,我作为志愿者在太原市大关帝庙、纯阳宫、文庙等文博单位,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2024年6月15日,我为长治市“走进国保、传承文明”系列活动,作题为“文物保护志愿者的法治素养”讲座。
2024年12月29日,我为太原市文博志愿服务中心2024年招募的第二批志愿者作“文物保护与志愿服务应知应会法律常识”讲座。
2025年3月9日,我为太原市文博志愿服务中心2025年招募的第一批志愿者作“文物保护与志愿服务应知应会法律常识”讲座。
回望过往,每当看到市民主动举报文物违法行为时,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2024年文化遗产日那天,我在纯阳宫宣讲时遇到一名中学生提问:“老师,如果我举报有人破坏文物,自己会有危险吗?”这个问题让我意识到,普法不仅要普及法律知识,更要传递守护文化的勇气。如今,我培训的志愿者已有上千人,他们活跃在各行各业,用法律为文物筑起防护网。
学术与实践的双重收获
在深耕普法的同时,我始终保持着学者的清醒。论文《石刻所见明清山西林木保护法令初探》正是普法过程中发现线索的学术转化;《山西法治历史文化地图》则是对普法实践的理论总结。通过完成《山西抗日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实践及其当代价值研究》《山西红色法治文化地图》《长治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三晋法治故事》《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的诞生及其现代价值》等课题项目,我进一步确认并坚信,最好的研究应该既能“顶天”——在学术领域有所建树,又能“立地”——解决现实问题。
回望来时路,从最初在伟人雕像前暗自立誓“以所学护文明”,到如今带领志愿者走遍三晋大地,我愈发坚信: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文明传承的温度计。当我在文庙大成殿前向孩子们讲解“文物是活着的历史”时,仿佛看见当年触摸石碑的少年身影与讲台上的自己重叠——这或许就是历史与法律最美的相遇方式。
未来,我愿继续做那座横跨时空的桥,在法学殿堂与文博讲堂之间,在历史深处与未来之间,守护文明的星火不灭。
(作者系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省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协会法务部部长)
周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