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世后,看着患病的母亲和奶奶无钱买药,我一时糊涂用了父亲的医保卡……”面对检察官,梁某某悔恨地说。近日,在办理梁某某诈骗行刑反向衔接案中,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经细致调查核实,以检察温情为这个困境家庭卸下“枷锁”。
2023年3月,父亲去世后,梁某某的母亲、奶奶先后因高血压、脑梗等疾病接受治疗。因经济拮据,同年4月至6月,梁某某先后4次冒用父亲的医保卡、慢性病诊疗本购药,骗取医保金5000余元。今年7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梁某某主动自首、全额退缴赃款、药品用于亲属治病且无牟利、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程序终结后,就是否需对梁某某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承办检察官3次前往梁某某家中、就诊医院及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经综合研判,梁某某虽违反医保相关规定,但行为动机系为亲属治病,无违法所得且已主动纠错,符合“可以不提出检察意见”的情形。该院随即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不对梁某某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针对案件暴露的监管漏洞,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完善机制、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推动医保监管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本报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秦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