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非车主“签”协议卖车 合同无效退款担责

  二手车交易中,若卖方并非车辆实际所有权人,车辆买卖关系是否有效?买方权利又该如何维护?近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无权处分”引发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二手车交易风险防范敲响警钟。
  2024年,蒋某通过微信与李某达成协议,约定以6.3万元购买李某名下货车,李某承诺“包手续合法、包提档过户”。后双方协商扣除过户费、代驾费总价变更为5.8万元。经核实,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河北某公司,李某并非车辆所有人,对车辆无处分权。同年9月,蒋某委托代驾赴河北办理过户时,登记公司直接将车辆开走,导致过户失败。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5.8万元,并赔偿代驾费、律师费、交通费等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权处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该案中,根据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双方陈述等证据能够证实原、被告之间已达成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李某并非案涉车辆的所有权人,与原告达成买卖协议系无权处分。因无权处分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故原告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购车款5.8万元。关于代驾费,被告同意从车款总价中扣除,证明被告认可代驾费,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律师费和交通费,原告在与被告订立买卖合同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自行承担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二手车交易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购车前务必查验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等权属文件,确认卖方是否为登记所有人或具备合法处分权限,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尽量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车辆信息、价款、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避免口头约定争议;注意保存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文本、费用票据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重要依据;如因卖方无权处分导致无法过户,买方可依法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并要求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通讯员吴晨瑜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12-15期

  • 第2025-12-12期

  • 第2025-12-11期

  • 第2025-12-10期

  • 第2025-12-09期

  • 第2025-12-08期

  • 第2025-12-05期

  • 第2025-12-04期

  • 第2025-12-03期

  • 第2025-12-0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