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酒后谎报火情

运城一男子被拘留

  近日,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临猗大队接群众报警,称临猗县楚侯面粉厂发生火灾并有4人被困。
  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指挥中心接警员同步与报警人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火情信息。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立即对楚侯面粉厂及周边区域展开全面排查,发现楼内并无明火与浓烟,居民生活秩序正常,未见任何火灾迹象,初步判定为虚假警情。遂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警方通过技术手段侦查,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刘某。调查显示,刘某当天因饮酒过量,为寻求刺激故意拨打119谎报火情。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相关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谎报火警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高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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