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霍州检察官上门宣告传递司法温情

  本报讯 “真的太感谢检察官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了!”近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驱车前往年过七旬的刘某家中,向其当面宣告不起诉决定。老人眼含热泪接过决定书,连连向检察官道谢。
  2024年9月,刘某通过网络添加了一个陌生人的微信,对方称刘某“可领取98万元乡村振兴扶贫款”,但需给银行卡包装流水。刘某信以为真,按对方安排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并转移资金,获得1000元“劳务费”。
  在审查起诉阶段,“刘某主观上是否明知”成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依据最高法、最高检最新司法解释中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观明知方面的最新认定标准,结合本案具体案情,检察官综合研判后认为,刘某不构成主观明知。为确保案件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检察官主动邀请法院、公安相关人员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参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意见。
  在宣布不起诉过程中,刘某因病住院,导致不起诉决定书一度无法向其宣告。刘某的病情是否好转成为检察官新的“焦点”。经与刘某子女多次联系,在刘某病情好转出院后,检察官在刘某家属的陪同下向其释法说理,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张洁 樊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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