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启用“检调对接”促纠纷和解

  本报讯 近日,在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大厅,外卖骑手韦某某向摊主曹某某深鞠一躬,一场因“停车”引发的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2023年9月18日,外卖骑手韦某某像往常一样到商圈接单时,把电动车停放在曹某某的摊位前。因生意受到影响,曹某某找韦某某理论,在两人争吵推搡的过程中,曹某某仰面倒地。经鉴定,60岁的曹某某伤情程度达到轻伤一级,韦某某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至尧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虽然根据卷宗韦某某已向曹某某赔偿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书,但在询问曹某某时,曹某某对此事仍旧耿耿于怀,甚至频频来电“诉苦”:“钱我收了,可心里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原来,韦某某仅通过中间人“打款走人”,从未当面道歉。
  “轻伤害案件不能‘一赔了之’,要让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让被害人真正释怀。”承办检察官当即启动检调对接机制,把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传至12309检务中心,经过检察官、值班律师、人民调解员“三方联调”,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真诚地向曹某某赔礼道歉,曹某某也当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韦某某的刑事责任。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的犯罪行为较轻,且真心悔过,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尧都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刘璇瑜 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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