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修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高速交通事故引发的货损连环追偿纠纷,巧妙打破追责闭环,助力多方化解难题。
李某驾车在高速失控,撞上张某的货车,致张某重伤、货物全毁。李某未购商业险,赔付医疗费及修车费20余万元后,无力再承担货损。货运公司主动善后,按货值八折赔付货主后,依约向张某追偿7.8万元。张某受伤后无收入,还背负车贷,只得向全责方李某追偿。三方环环相扣,案件陷入僵局。最终,货运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7.8万元损失。
开庭当日,三方各执一词:货运公司态度坚决,“我们已先行赔付,多次协商还款,赔偿金额不能减。”张某满腹委屈:“事故非我过错,我受伤后无法工作,车贷压力巨大,货损应由全责方李某承担。”王某(李某的男友)专程赶来,他表示:“我们债台高筑,实在无力承担赔偿。损失金额计算偏高,希望重新核算,必要时申请鉴定。”
法官深知,机械裁判只能解决表面问题,唯有引导几方互谅互让,才能打破僵局。依据合同约定,法院可判决张某向货运公司赔付,但张某必然向李某追偿,层层诉讼将大幅增加各方时间和金钱成本,陷入“追讨无果、损失扩大”的恶性循环。
化解纠纷的关键,是打破“一对一追偿”模式,法官决定吸纳李某参与调解,三方共商——既保障货运公司的合法权益,又让全责方承担对应责任,多方分担更易兑现赔偿。
调解中,法官情理法并用:向货运公司释明全额赔付恐“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向张某说明运输合同约定明确,依法需担责,但共同赔付可避免二次诉讼。一番劝导后,货运公司同意减免部分费用;张某也同意与李某共同承担责任。这时,张某也主动让步:“李某男友一直积极处理赔偿事宜,我愿意将医药费索赔适当减少一些,给他们减轻压力。”
法官趁热打铁,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在一番悉心调解下,三方互谅互让,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连环追偿货损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从连环追责到三方和解,修文法庭兼顾法理与情理,搭起一座“心桥”,让各方在相互体谅中携手渡过难关。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张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