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庭上,她手持法槌彰显法律庄严;在田间地头、社区巷陌,她用脚步丈量司法温度。她,就是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希芳。
多年来,陈希芳始终秉持“四多”工作法,在情、理、法的交织中,解开一个个心结,办妥一件件“小事”,让法律的刚性与人心的柔性相融合,让每次调解都成为守护万家灯火的温暖实践。
2014年,陈希芳被晋中中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2015年、2016年,连续获评晋中中院办案能手;2016年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获晋中中院个人嘉奖,同时被祁县县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21年,被晋中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表扬在2025年全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中,陈希芳“榜上有名”……
一项项荣誉的背后,是陈希芳对案件的用心、对当事人的贴心,更是她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
疏通人心隔阂的“织补者”
一年前的长沙,全国首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大比武的赛场上,陈希芳内心忐忑。作为基层法院法官,从接到参赛通知时的茫然,到市赛、省赛的边学边闯,她翻遍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条款,凭着“要做就做到最好”的韧劲一路闯关,站上了全国赛场的舞台。
赛场上,各地调解员现场化解离婚、抚养、继承等纠纷的场景,让陈希芳打破“思维定式”。“太习惯于从证据和判决结果出发,用法律的尺子丈量一切,很容易忽略婚姻家庭纠纷里最重要的是‘人’的温度。”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刘跃新副会长的点评,点醒了她:“调解不是判断对错,是疏通人心。”
这让她想起刚当法官时的一起离婚案。庭审中,夫妻二人为财产、抚养权争得面红耳赤,一旁的女儿默默流泪,那个瞬间无比沉重。陈希芳深深领悟,法律是维护公平的“冷兵器”,但法官的手可以是温暖的。婚姻家庭纠纷从不是非黑即白的算术题,而是情、理、法交织的毛线团,法官不能只做“理线人”,还要做织补家庭温情、疏通人心隔阂的“织补者”。
此后,陈希芳将赛场收获的感悟融入日常审判:“调解的艺术,是在法律的边界内为人性寻找最大的善意空间。”
“四多”心法里的司法温度
在多年实践中,陈希芳摸索出婚姻家庭调解“四多”工作法,让司法温度浸润每个当事人的心房。
多迎一步,迎的是信任。当事人进门时,心头往往憋着气,陈希芳总会递上一杯热茶,拉几句家常,先让情绪“降温”,再让道理“让路”,敞开的不仅是法院的门,更是当事人的心门。
多听一会,听的是实情。听事情经过、听情绪起伏、听真实诉求,在共情中捕捉藏在发泄背后的心声。
多问一句,问的是根源。一句“站在孩子角度你觉得咋办”,把争执双方拉到同一战线,一句“抛开气话怎样才满意”,更能找到矛盾平衡点。
多跑一趟,跑的是心安。协议签了不算完,上门回访、社区走访,和好的看看日子是否顺遂,有隐患的及时提醒,难履行的盯着办妥,脚上沾的泥土化作对民情的了然于胸。
感知案卷背后的民意诉求
从家事调解中淬炼出的温情与智慧,被陈希芳运用到各类民生“小案”的审理中。
2025年,她办理了一起房屋过户纠纷案。2008年,梁某从孔某处购得一套房屋。入住十余年,梁某意外去世,家属办理过户时与孔某发生冲突。梁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孔某则坚称原告享受了棚户区改造待遇,若退房需折抵相关权益。庭审中,双方唇枪舌剑,情绪异常激动。
针锋相对的背后,陈希芳敏锐察觉到双方的共同诉求:原告要的不是退款,而是房屋过户的“心安”;被告纠结的不是过户本身,而是公证费、土地出让金等额外费用的承担。陈希芳深知,若单纯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只会让矛盾深埋,无法真正案结事了。她没有急于结案,而是先开展“背靠背”调解,针对双方的法律认知误区,以条文明法、以情理释法。为让调解方案更具操作性,她走访调查本地类似房产过户案例,将调查结论如实告知双方,还鼓励当事人到职能部门、社区咨询核实。此后,又针对费用承担等核心问题制订方案,在调解书中约定违约金,打消双方顾虑。
在审限最后两天,这场僵持已久的纠纷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两个月后,陈希芳的回访电话里,传来双方顺利办理过户的消息。
这起民生“小案”的化解,正是基层司法的生动缩影。在陈希芳看来,法官不仅是法律的裁断者,更是烟火人间的守望者。她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换取民心,让每个寻求司法帮助的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与温暖。
本报记者袁慧芳 关振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