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方无力偿还竟动歪心思,拉上讨债方合伙盗窃分赃。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最终演变为盗窃案。
侯马市的于某拖欠苏某借款,经苏某多次催讨仍无力偿还。面对债务压力,于某没有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反而提出一个荒唐的“抵债方案”——通过盗窃他人财物变现还债。苏某不仅没有拒绝,反而与于某一拍即合,迅速商定分工:于某负责实施盗窃,所盗财物全部交由苏某销售,所得用于折抵2人之间的债务,并按约定分成。
2人专以路边无人看管的厢式货车为作案目标,盗窃车内存放的酒水、水果、奶制品等日常货物,短期内连续作案7起,累计涉案金额1.8万余元。
然而赃物尚未销出,2人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全部涉案财物当场扣押并依法追缴。侯马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苏某因案发后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本报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吕亚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