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大同市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本报讯(记者宋建峰 通讯员董芳)日前,记者从大同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将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以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助力其实现就近就业、稳定就业。
  据悉,凡具有大同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大龄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残疾失业人员等情形。
  大同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本人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查信息,街道(乡镇)复核,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各县(区)人社部门将建立定期调查、跟踪随访等制度,及时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动态变化情况,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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