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书写“老有所安”温情答卷

——晋中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走出“护老”新路径

  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晋中,全市检察系统用一种务实的方式参与着“老有所安”的答卷,自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以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把文件转化为一套可操作、可追踪的行动体系。

强化统筹谋划
抓实建议落地执行

  落实建议,关键在真抓。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方案,把护老工作纳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检察为民办实事”清单。
  检察人员走进养老机构,实地查看厨房卫生、消防通道、护理资质。榆次区检察院对7个乡镇14个养老机构逐一“过筛子”,发现隐患现场记录、分类建账。同时,建立起“定期督导+横向融合+纵向贯通”的框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不再各干各的,而是围绕一个目标同向发力。

高效履职办案
兼顾惩治纾困暖心

  针对康养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刑事检察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保持“零容忍”。2024年以来,已对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涉老犯罪案件共221件247人依法提起公诉。
  在办理涉老非法集资案件时,办案人员强化精细化审查,持续引导侦查机关追查漏犯,联合相关部门准确甄别涉案财物,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检察官多次接访涉案被害人,解释案件进展,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名办案检察官说:“因为很多老人把养老钱投进去,案子判了钱回不来,所以我们把追赃挽损和定罪量刑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这种“办案+追赃+安抚”的组合方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稳定一片的效果。
  养老机构的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命健康,晋中市检察院联合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逐项排查隐患。2024年以来,晋中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养老机构公益诉讼案件16件,推动24家养老机构完成整改。
  同时,加大对老年人劳动纠纷、追索赡养费等案件的支持起诉、抗诉力度,综合运用检察和解、司法救助等措施为身处困境的老人“撑腰”。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帮助老年人追回劳动报酬3.87万元。对于影响老年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深化协同共治
数字赋能风险防控

  护老不能“单打独斗”,晋中市检察院主动与市民政局座谈,建立工作会商、线索移送、案情通报、协同治理机制,同时对接市老龄委,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矛盾化解上达成共识。各县、区检察院运用“检察监督+行政监管”模式,联合多部门开展养老机构专项整治,从“单打独斗”变为“协同共治”。一名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我们检查养老机构,主要看资质、看硬件,对从业人员有没有犯罪前科不太掌握。现在检察院介入后,把数据打通了,我们能得到更多信息,监管更有针对性。”
  晋中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违法犯罪查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把检察机关的数据与民政部门提供的1164条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数据,以及公安机关初步查询反馈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出有前科劣迹人员4名。
  “以前招护理员,很少有人专门去查有没有犯罪记录。现在不一样了,检察建议推动我们建立了背景审查制度。”一家养老机构负责人说。大数据不是冷冰冰的技术,用好了就能提前挡住风险,这种“数字站岗”的模式,正在成为晋中检察护老工作的一张名片。
  此外,晋中市检察院结合“宪法宣传日”“重阳节”等节点,深入养老机构开展普法活动,通过向老年人讲解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手法,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两年来,累计开展普法活动45次。
  从组织保障到精准办案,从府检联动到数字赋能,晋中市检察机关正用一份份检察建议、一次次公益诉讼、一场场普法活动,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王雪 袁慧芳 通讯员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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