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大同市天镇县李二口村春光普照,一夜春风吹开了李二口长城脚下的杏花,漫山遍野的杏花如雪花般飘飘洒洒,飘进了“五一”假期,飘入“民法典宣传月”,飘落在我手中的“民法典进景区”读本上。我握着一叠民法典宣传手册站在杏花丛中,风掀起纸页的边角,像无数只想要翻开法律之门的手。这是我作为普法工作者的第8个年头,掌心的纹路里,早已刻满了那些与法治相关的晨昏。
记得从乡镇调入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时,我单纯地以为普法是件容易的事,直到那个暮春的下午,我在万家乐移民小区遇见一名攥着皱巴巴借条的老人,他浑浊的眼睛里满是焦虑,反复摩挲着纸片说:“王主任,这字据还有用不?”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落在他佝偻的背上,把“欠债还钱”四个字照得忽明忽暗。我蹲下身,用最浅白的语言为他拆解民法典条款,看他渐渐舒展的眉头,忽然懂得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照进生活褶皱里的光。
后来走街串巷的日子里,这样的瞬间成了家常便饭。在菜市场摊位前,给卖菜大妈讲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万家乐新区建筑工地围栏边,帮农民工兄弟算工伤赔偿;在校园走廊里,给青春期的孩子讲预防校园欺凌。去年7月底的一天,暴雨突至,我在万家乐超市屋檐下给一个外卖小哥讲劳动合同,雨水顺着伞骨连成珠帘,他抹了把脸上的水珠说:“原来送外卖也有‘护身符’啊。”那一刻,雨滴敲打地面的声音,竟像极了法律知识落地生根的响动。
普法的路上也有困惑。曾在社区讲座上,一名年轻人玩手机时随口问:“闯红灯被撞,司机要赔吗?”我翻开道路交通安全法,用真实案例剖析责任划分,看他用手机认真拍照的样子,忽然明白普法不是单向的灌输,而是要在人心深处种下理性的种子。那些看似琐碎的疑问,实则是普通人与法律对话的起点。
前年冬天,我在老孟调解室见证了一场特殊的和解。一对因宅基地纠纷吵了十年的邻居,在民法典物权编的条款前慢慢红了眼眶。当他们颤抖着握住对方的手,窗台上的梅花开得鲜艳。原来法律不仅是丈量是非的标尺,也是弥合裂痕的丝线。那些被普法脚步丈量过的土地上,正生长出比阳光更温暖的东西——对规则的敬畏,对公平的信仰,及千万个“我”与“你”之间,因法治而产生的信任与联结。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那日我值班,正在普法股办公室午休,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我打开门,门口站着一个泪流满面的小姑娘,她刚刚经历了被电信诈骗6万元的噩梦,那是父母为她准备的上大学的钱。我深深感到,线下普法宣传的局限性,必须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现在是网络时代,骗子通过网络诈骗了那么多受害者,何不编剧制作微视频微电影,通过网络媒体开展普法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在司法局的支持下,我先后编剧导演了《天下无骗》《法缘》《团圆》《一路有我》等6部反映电信诈骗、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法治微电影,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浏览量达10万人次,好评如潮,有两部微电影荣获省级优秀奖。同时,创作了音乐快板《守住咱的养老钱》《歌唱民法典》以及小品《农民工权益》等法治文艺剧本,策划导演文艺晚会,在寓教于乐中让群众得到法治实惠。
如今走在街头,常有群众笑着打招呼:“王导,您拍的反诈骗微电影我记住了,不轻信、不转账、不刷单!”“老王,我家楼上漏水的事,按你说的找物业调解成功啦!”“王导,我把你发的反诈骗案例微视频转给我妈了,她再也不点开奇怪链接了!”这些琐碎的瞬间,渐渐织成我心里的普法地图,让我忽然懂得,普法工作者的使命是要让法治的星光,照亮无数人头顶的天空。
暮色四合时,我整理着办公桌案头的普法笔记,新的法治微电影剧本即将完稿。窗外的路灯次第亮起,像一串通往明天的省略号。而我知道,每一次开口讲解、每一次俯身倾听、每一个电影场景、每一张被认真阅读的传单,都是在为这个时代的法治画卷添上最质朴的笔触。
普法从来不是板着脸讲条文,而是把法律的种子埋进生活的土壤——在小区的石凳上、在拍摄微视频的镜头前、在孩子亮晶晶的眼睛里……当越来越多人懂得用法律丈量是非,用规则守护善意,那些曾被我视为“工作”的日常,忽然有了光的形状。
我是一名普法工作者,是行走的法律说明书。当法治信仰如春风化雨般浸润人心,便是我们最光荣的勋章——它藏在每个公民眼底的清明里,生长在社会运行的脉络中,永不褪色,永远明亮。我愿做普法路上的一盏明灯,照见前行的路,永不偏航。
王朔清(作者系天镇县司法局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