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主要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事业。为了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投资与经营市政公用事业,2002年起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我省也出台了文件,加快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进程。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第一,建议省政府成立PPP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率先在省级政府层面成立PPP中心,建立完善务实、可操作的工作机制,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加快PPP项目落地,以PPP工作实效促进投资、完善改革、推动发展。
第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促进 PPP项目的落地实施。
第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市政公用事业引入民营资本的本质是政府花钱购买服务,必须有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作保证,用法律手段保护政府与投资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机制。逐步实现市政公用事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建立市政公用事业项目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公开投资审批程序,简化投资审批手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有效动员、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第五,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定价应根据其属性采取不同的方式和程序。对于经营性的市政公用事业设施项目,政府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实施“项目企业报价、政府核价、公众议价”三结合定价方案。
第六,建立投资回报补偿机制。对于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补偿机制,使投资我省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都能得到一定的回报。一是建立补偿基金。在自来水、天然气等领域,由于政府定价偏低,企业投资难以获利,政府可对中标价格和政府定价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二是利用资源补偿。对于一些公益性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或取消收费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政府可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研究给予投资企业一定数量、一定期限的土地开发权限,用于建设具有较高收益的项目。三是财政补贴。对于一些取消收费的道、桥、路以及垃圾处理等收费水平低于运营成本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采取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方式对投资人进行补贴。